爱心行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2-21

关于在宗教慈善周开展尊老尊老敬老

爱心行动的通知

各市、县伊斯兰教协会:

为发扬伊斯兰教的仁慈精神和帮助弱势群体的优良传统,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中央6部委今年2月下发的《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》的精神和国家宗教局与省宗教局关于开展“公益慈善周”活动的要求,我会决定开展“尊老敬老爱心行动”,弘扬穆斯林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提升穆斯林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,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,开创全国穆斯林公益慈善事业的新局面。

本次活动是我会首次举办全省规模的慈善活动,请各地伊协务必积极参与、鼎力支持,大力推进、共襄善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动员本地伊协、清真寺、企业家积极参与“尊老敬老爱心行动”。策划、组织一、两次有影响的活动,营造形成本地穆斯林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氛围。

二、 建议开展尊老敬老慈善捐款活动,在有条件的地方由伊协举办慈善活动,邀请乐捐人士出席,宣传爱心行动,募集助老善款。

三、 加强宣传教育工作。请组织和鼓励各地伊协、清真寺报送电子版活动情况材料,包括文字和图片,以便我会在安徽省宗教局网站选登各地伊协、清真寺开展此次活动情况及典型事迹材料。

四、 要求每个清真寺的阿訇参照我会撰写的《做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穆斯林》(卧尔兹),在9月21日主麻宣讲一次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卧尔兹。

五、 我会将于9月上中旬在合肥举办以尊老敬老爱心行动为主题的恳谈会,届时将邀请部分市县伊协负责人出席并简短报告本地活动情况。

六、 9月30日前,请各地伊协将本地开展尊老敬老爱心行动的情况报送我会,以便及时总结、组织交流、表彰先进,为下一步慈善事业的开展打下基础。
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