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屯溪区清真寺坚持按照“爱国爱教、知法守法、团结稳定、活动有序、安全整洁、服务社会”的总要求,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,依照法制固和谐、适应求和谐、民主促和谐、管理谋和谐、文化育和谐、稳定保和谐的总思路,积极开展创建活动。 清真寺领导班子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搞好全面教务工作的前提,努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制定了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》、《宗教活动场所成员守则》等制度,同时把制度上墙,接受广大信徒的监督,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管理、民主化管理,营造了风清气正、管理有序、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。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爱国爱教、知法守法,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,促进社会和谐。教职人员能够以身作则,带头执行,把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。加强品德修养,提高宗教学识和综合人文素养,深入挖掘宗教经典和教义中的积极因素,为促进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做出了应有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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